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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保险索赔案例
发布日期:2020-12-25 访问量:
所接受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促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支付车辆维修费及车辆评估费140000元
我所接受某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促使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支付车辆维修费及车辆评估费140000元
 2018年10月19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某流有限公司赔付保险金169452元。
 2018年11月1日,中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其上诉请求为:一、请求撤销之前法院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二、本案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18年11月20日,我所接受某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我所律师代理本案的二审。
 2019年1月17日,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双方当事人,我所律师参加,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
 2019年1月22日,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一、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前一次性支付某物流有限公司车辆维修费及车辆评估费140000元整;二、车辆残值由某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处理,停车损失及停运损失某物流有限公司不再主张;三、双方均同意在本案中一并处理拖车费理赔事宜,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前一次性向某物流有限公司支付拖车费2000元整,某物流有限公司不再另行主张其他拖车费;四、某物流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纠纷就此了结
 2019年1月23日,我所律师收到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上述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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